第四十八章 君子不立危墙之下

海派山人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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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可惜,辛欣并没有接受牛皓凌的长篇大论,正如牛皓凌所说,这些官宦子弟早已习惯了高高在上的怜悯别人,他们没有被人碰过瓷,没有被人骗过色,不懂这世间的酸甜苦辣,自然将世界想的万分美好。在他们的生活里,天是蓝的,水是清的,老婆必须是一手的,儿子肯定亲生的。

    恰如最大的官宦子弟代表,那位闻名天下的皇帝所说的话‘他们喝不上粥,为何不吃肉?’

    牛皓凌没有为辛欣洗脑的打算,毕竟辛欣代表了很多人,洗掉一个也没啥用处,还白白浪费口舌。半天时间,他和辛欣初步达成了共识,那家碰瓷专业户支付给他六天的住院费,合计十四万四千元人民币,马东支付那名老妪三万六千元,这件事圆满揭了过去。至于辛欣是不是打算替那家人垫付费用,这些就不是牛皓凌能管的事了,既然辛欣硬是想当观世音,那就任由她去折腾吧。

    牛皓凌已经给了这户人家一个不大不小的教训,虽不敢断言会戒掉他们碰瓷的毛病,但至少在一年内,他们还会心有余孽,不敢再上街胡乱造次。

    让牛皓凌妥协的条件,便是他和辛欣之间的恩怨彻底告一段落,对方不得再找他麻烦。

    想让女人记住你,一种办法是让她喜欢你,一种办法是让她憎恨你。牛皓凌虽然没达成第一种办法,但第二种办法已经被他做到了极致,辛欣这辈子,都会记得有个男人叫牛皓凌,这个记忆,已经印到了她骨子里,用刀子刮都刮不掉。

    辛欣在牛皓凌脑海里也留下了一个印象,那就是‘这个疯女人的眼睛也很美。’

    “十三哥,你真是太绝了,我对你的敬仰犹如滔滔江水...”走出医院,马东再次抒发自己的崇拜之情,他又从牛皓凌身上学了一招。

    初入学时,马东还是一名只懂得泡妹子的大好青年,纯洁的和白纸一样,可是过了两年,他这张白纸已经被牛皓凌涂得面目全非,再不复以前的纯真了。

    牛皓凌刚要回话,眼角余光却发现了两道熟悉的倩影,这一眼看过去,直吓得他汗毛直竖。

    是那两名咏春女郎,在两名咏春女郎身边,还站着两名穿着中山装的青年,一名青年的身高与牛皓凌相仿,只是身上气势却与牛皓凌天差地别,对方站在那里,好像成为这天地间的焦点,自信、冷傲、目空一切。

    另一名青年比牛皓凌高上半个头,长得虎头虎脑,看上去有一分憨厚,唯独看不到他的眼睛,想要看清一个人的真面目,必须先看眼睛,眼睛可以表现出很多东西,是歹毒、是真诚、是憨厚、是狡猾,都能在眼睛寻到一丝端倪,只可惜,这名青年的双眼被墨镜遮挡的很严实。

    这两名青年,赫然就是曾与陈家泽一同出现在帝豪会所的喻成和章涛凡。瞧见牛皓凌望过来,喻成冲着牛皓凌一抬手,露出一个自以为迷人的笑容。

    “跑!”牛皓凌没有给喻成满意的答复,也没有进行男人间的招呼,他一扯马东,撒腿就跑。

    喻成抬着头,笑容僵在脸上,看到将风度和节操抛在一边、不顾一切奔逃的牛皓凌,嘴角抽动了一下,无语了。

    这就是他们认定的对手?

    牛皓凌与他们不同,他们从小受过家族熏陶,哪怕是遇到再大的危险,都要体现出男人的气节,威武不能屈,头可断面子不能丢。而牛皓凌从小被人追打过无数次,他所秉承的,是老酒鬼所传授的一句话‘君子不立危墙之下。’

    死要面子活受罪,他可没有那种视死如归的超然精神,遇到危险自然是能跑掉先跑掉,面子有命重要?

    如果他有那个本钱和底气,他也可以抬起头打个招呼,然后露出一个自认为迷人自信的笑容。

    可他没有这个本钱。没本事却还去‘装’逼的人,只会‘装’进袋子里,被人用绳子扎起来。

    “十三哥,你也太掉价了,电视里和小说里可不是这么演的。”马东随着牛皓凌跑出街角,上气不接下气的说道。

    牛皓凌嗤笑道:“因为他们的对手都是傻逼。”

    牛皓凌也有好奇心,想知道那两名青年到底是什么人,不过他不会这么大条条把自己端过去,他要用自己的方式来抓住稍纵即逝的主动权。

    “马东,我需要你帮忙。”牛皓凌侧着脸瞅了一眼医院门口,那两名青年还在那里没动,他轻声说道:“我在这里盯着,你先去开车,我想跟过去,看看他们到底是何方神圣。”

    “好,好,等着我。”马东兴奋了,跟随十三哥,那是激情无限呀,而且永远都不会吃亏。

    当然,跟随十三哥也需要很大的本钱,因为遇到危险,对方绝对是第一个逃跑的家伙,恰如以前他们遭遇一群混混追砍,牛皓凌蹦出来的一句话‘我干嘛要跑过他们?我只要跑过你就行了。’

    所以那一年,马东一直勤练不辍,每天坚持三公里长跑。

    两名青年不知说了些什么,很快钻进了车里,两名咏春女郎坐在正副驾驶位上,商务车拐了一个弯,朝着街道另一边驶去。

    “十三哥,上车。”马东的动作很快,商务车刚拐过街口,奥迪车已经停在了牛皓凌身边。

    坐上车,马东猛踩油门朝着商务车追去。

    “十三哥,刚才你就算迎上去,也没啥危险,那还能体现出你的凛然霸气。”马东还在为刚才的逃跑而脸红。

    牛皓凌轻声道:“嗯,以前我认识一个人,他便是个极重气势的人。”

    “哦?”马东竖起耳朵,听得仔细。

    “有一次,他收到仇家的信,约他在一家酒店谈判,为了体现出自己的气势,他决定单刀赴会。”牛皓凌声音很轻。

    马东兴奋了,每个男人都喜欢这样的大英雄,像是小马哥一样,用钞票点烟时的潇洒,单刀赴会时的洒脱。

    “后来呢?”

    “后来,后来他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