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那陪走一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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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问题出在哪儿?”“我想,有两个方面。一,对对方迷恋的程度。二,能否冷静客观的判断。我觉得,你对她的迷恋要远远超过她对你的。也就因为是这样,你才不能够客观的判断问题究竟出在什么地方。“”是啊,这我也知道。

    我想问的就是问题出在什么地方。““一顿饭看不出来问题究竟出在什么地方,但是,直觉上,我觉得她好像不是很在意你,好像对你若即若离的。说是女朋友,又表现的对你太多放任。说不是女朋友,从表面上看起来又对你挺好的。是不是这样?”

    “是啊。老大,你见多识广,你帮帮我吧,我求求你了”“你自己没有判断吗?哪怕是最基本的,最浅层面上的?”我习惯听听别人的想法。

    而不是过早的暴露自己的意见。“我总觉得,她好像根本就不迷恋我,好像我不是她要的那个人。我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就是这么觉得的。就是因为说不出来,又想不出来,每天都搞得我头昏脑胀的。”六子的表情很痛苦。

    “坦白说,从外表上你跟她肯定是不相配。如果从内在上面,倒是还可以。我是说,只是凭着昨晚一顿饭的观察,粗浅的印象来说,是这样的。

    但我总觉得她好像不是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简单,应该是个非常有心计的女孩,把自己埋的很深,从不外露,包括你。“”是啊,我也有这样的感觉。“六子显得有点迫不及待,由此可见陈冰清在他心目中的地位。

    “我不知道应该怎样判断这个女孩,她给我的感觉有点儿”阴“。”我用了一个很不褒义的形容词,却是我认为最恰当的形容词。

    “那到底应该怎么办啊?我最近觉得她离我越来越远了。”“六子,有话你就直说,不用跟我玩儿心眼儿,我一直都拿你当我弟弟看。

    “总在一个问题上面兜圈子,看来他有话要说,却说不出口。“我能有什么话啊?就是有点儿着急,你说她这么”“你是不是想问,我跟她是不是有什么关系?”我直截了当的打断他。

    “是!”“这就对了,这个态度才对,我喜欢。那我就告诉你,没有!一点儿也没有!“可我总觉得哪儿不对劲儿,老大,我相信你,可是就觉得她好像对你比对我感兴趣。

    她才见了你一面,跟我都处了快半年了,昨晚你也看见了,她一直看着你笑。她可从来没这么对过我,这是咋回事儿啊?”“其实,要说一点儿关系都没有,也不准确。

    我认识她姐,陈冰洁!”我点上一根烟,把腿搭在桌子上面,深深的吸了一口。“那也不至于啊?”六子显然不能释怀,不过看得出来,他有点平稳了,不像刚才那么着急了。

    “她姐,是我曾经觉得有点儿内疚的三个女孩之一。我这一辈子,只能别人欠我的,我从来不欠别人的,可是只有女人,只有女人的感情,无法还清,说不清道不明。

    我曾经伤害,或者说可能伤害过她姐,仅此而已。”“老大,既然你都说到这了,我要是再往下问,那就太不上道儿了,只要你说没关系,那就是没关系,我不问了。”他站起来,要走。

    “你坐下!”我厉声喝止他。“说实话。相处了快到两年了,相信你对我也有一定的了解,应该知道我从来不把自己的隐私说给别人听,但是,我心里一直把你当成我的弟弟看待,这我相信你能看得出来,既然你心里有疑问,我就要让你打消疑问。

    所以,说给你听也无所谓。只要你能了解,心里能释怀,就行,不过就是一段记忆,我告诉你也无所谓,也省的你晚上睡不着觉。”“老大,我真没不相信,真的。”“我知道。说给你听听,也对你从侧面推断她的问题所在有点儿帮助。”“那行。”他拿出很少见的严肃表情,坐在那里准备听我说。

    “呵呵,不用那么严肃,就当是听评书”

    那时候,我上大学一年级下学期,还没有完全从雨的影响中解脱出来,不过也已经差不多了,整个心理状态还算是正常。王新,就是在我第一次见到小梅那天晚上陪我洗澡的人。他是我从小玩到大的死党,从小就对我惟命是从,几乎把我看成了他亲哥哥。

    用他的话说“都他妈邪了!好像你说话我就非得听不可,不听就得死”我对他,也是全心全意的。

    所以,他可以看做我为数不多的真正的朋友之一。那时候,他已经上班了,在一家私企打工,位置就在中山公园不远的一个音像店里,旁边就是沈阳当时最有名的婴儿用品店,如今我连名字都记不住了,当时,陈冰洁就在那家婴儿用品店上班,跟王新就是一墙之隔。

    王新知道我当时的状态,看见漂亮的陈冰洁,就有心给我介绍一下,可我根本就没在意。有一次,我去找王新买林忆莲的一张金版cd,刚巧陈冰洁也在。都认识,又都是年轻人,再加上王新有意撮合,所以还算是聊了两句。

    临走的时候,我买了3瓶水给每个人一瓶。陈冰洁在临走的时候说了一句话“以后别连名带姓的了,叫我冰洁就行。”这句话。

    其实含义已经很明显了,可我没兴趣,也不想再发生什么了,但是,冰洁的长相让我觉得很熟悉,又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过了几天在餐饮中心吃饭的时候,我突然想起来了,她跟前些年松下的代言人刘捷长得实在是太像了,简直就一模一样,我把这个消息告诉寝室的室友的时候,他们都不相信,说我吹牛。

    后来干脆要跟我打赌,赌我说的话到底是不是真的。那时候,恶作剧的成分居多,再加上我对女性的报复心理还没有完全消褪,所以就答应了,刚开始接触,冰洁是个话不多的女孩,文文静静的,长相绝对拿的出手。

    不知道为什么,总是给人一种心事很重的感觉。跟她在一起,沉默的时候比较多。我也跟她差不多,但总能语出惊人,让她时不时的笑一下。到了第四天,我带着她到学校里面玩,也约好了同学在一旁偷看。结果,赢了一星期的晚饭。

    至此,她给我的印象不是很好。没别的原因,除了第一次以外,每次我送她回家的时候,她都不让我送她到楼下,而是在路口就让我走了,一个沉默寡言,神神秘秘的女孩我实在是没有兴趣,更别说是要认真相处最后结婚了。

    所以在相处了一周以后,我打算提出分手,其实,也不存在分手不分手,都没有亲昵的举动,不接触也就算了,可我总是觉得,应该把话说明白了,省的将来麻烦事太多。第六天的晚上,我送她回家,在那个路口,路灯下我和她站在路灯的下面俗称“灯下黑”的阴影里面。

    本来是想把准备好的说辞拿出来的,没想到她先开口了“咱俩分手吧”犹豫了半天,她低头轻声的说,虽然声音很轻,但在我听来,却跟一个旱地雷差不多。雨跟我分手的那一刻,瞬间出现在我的脑海中。“为什么?总得有个理由吧?”虽然结果就是我想要的。

    可是这句话却下意识的脱口而出。“能不说吗?”她还是那么轻声平静的说,好像根本就没有任何心理变化。“不能!”我的音量提高了“你别那么大声。”妈的,连说话都跟雨几乎一个模子里面出来的似的。

    “说!”“邻居说,你可能有先天性心脏病,你的嘴唇太紫了。”她皱了皱眉头,平静地说。

    我的嘴唇颜色确实很深,有点发紫。我也从来都没注意过,我爷爷,我爸爸都是这样,不过,先天性心脏病我可从来都没想过。她这么直截了当的说出来,实在让我有点意外。

    “好!是个理由!那行,那我就走了!”说完了,我头也不回的走了,身后传来她的声音,好像是在叫我,我没理会。

    回到宿舍以后,那一夜我没睡。又一次让人甩了,虽然她很漂亮,让我极度不爽!我的一个室友的母亲,是陆军总院的心脏科专家。第二天,我就在室友的陪同下来到他母亲的诊室,要求做一个全面检查,确定我是不是有先天性心脏病。

    他母亲只看了我一会就说不太可能,理由很简单,不能凭嘴唇的颜色来判断是否有先心,这不科学。

    接下来,给我做了心电图、扇扫、彩超等等一大堆检查,其中一项还能听见自己血流的声音的叫什么名字记不住了。

    最后,他母亲告诉我没事。我的心脏顺时针转位15,其健康程度比普通人更健康,更强壮,是一颗标准的健康心脏。心脏转位,这个词让我有点害怕。追问下,他母亲笑着告诉我,这就跟一个人的手指头稍微偏了一点一样。

    并不影响这根手指头成为一个健壮的手指头一样,嘴唇的颜色紫,只是由于血液里面的含氧量少,平时缺乏锻炼形成的,也有遗传的因素,根本就不是问题。

    临走的时候,还嘱咐她那酷爱篮球的儿子,一定要多带着我去运动。跟她相处的第九天,我拿着那一大堆检查结果和解放军陆军总医院心脏科主任医师亲笔结论来到陈冰洁的单位,等她下班。我要讨回点尊严,虽然现在看起来这个举动有点幼稚。

    “你来啦。”看到我的第一眼,她有点惊讶,随即就恢复了平静。“嗯。”“对不起,我不该那么说,请你原谅。”她还是那么波澜不惊的,语调平静而又均匀。“没关系,我只是路过来看看你。”我撒谎了“那陪我走一段吧,行吗?”“行。”我想看看她到底要说什么。